
8月29日上午,扬州市文联职称评定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市文联副主席陈家庆以及各县(市、区)文联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三个扬州”和世界名城建设,继续推进我市职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民间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式,鼓励和充分调动民间文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市人社局和市文联特制定了《扬州市民间群众文化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扬州市艺术培训类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评审、认定暂行办法》和《扬州市民间工艺美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评审、认定暂行办法》。 会上,市文联有关负责人就三个暂行办法的申报对象、评定级别、申报方式及条件、评定方法、申报材料等内容作了详细说明,并要求各县市区文联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积极申报。与会人员还就有关政策和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潘健)

宝应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主席 何开文

扬州市文联副主席 陈家庆

广陵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尔兵

扬州市文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刘艳

江都区文联副主席 李景文

邗江区文联副主席 樊明

高邮市文联秘书长 胡金雁

宝应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文联副主席 汪济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