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民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做好保障民生服务民生各项工作,狠抓落实,尤其多方筹集8000多万元,其中上争到账资金5100万元,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双过半”。
社会救助
一是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城乡低保已保障9939户18159人(其中城市低保1661户3044人、农村低保8278户15115人),发放城乡低保金1556万元,管理规范有序,通过了省核查。从7月份起,城乡低保月标准分别提高到450元/人、310元/人。特殊困难残疾人已救助4092名。从1月1日起,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对象的定期生活月补助标准调整为600元/人。改造农村危房19户。资助19130名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孤儿、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初精简退职职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发放医疗救助金319.8万元。 二是低保制度不断完善。出台《宝应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在安宜镇建立社会救助中心的基础上,推进夏集镇、广洋湖镇、黄塍镇、山阳镇、氾水镇、柳堡镇社会救助中心建设,其他镇设立社会救助窗口,由镇直接受理社会救助,“全市减灾救灾和社会救助重点工作推进会”对我县这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成立了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 三是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高。及时将325万元冬令款,70万元春荒款及1300多件羽绒服、2500床救济棉被,发放给灾民和困难户。完善灾害应急响应制度,组织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系列活动。
双拥优抚
一是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实现各类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城乡一体化。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年按照11151元发放。镇、村(居)优抚医疗服务站(分站)规范运营,药品减半收费的年补助标准调整为300元/人。1372名已故三老军人遗孀按370元/月标准发放。做好24名退役残疾军人换证、补证、调残工作。按月发放115名在职下岗残疾军人生活费。 二是做好安置工作。做好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对8名退役士官进行了岗位安置。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实际参训人数占应参训人数的85%以上,参训退役士兵全部就业。做好“三老”军人疗养工作。做好城乡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工作,县烈士陵园被省政府列为省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编撰出版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革命烈士传。 三是双拥工作扎实推进。开展双拥活动月、“四个十佳”评选和军地互办实事活动,向67名企业退役参战人员发放慰问经费。召开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双拥办主任会议,推进双拥模范县创建。
社会福利
一是服务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实施7家敬老院附属设施和黄塍镇敬老院迁建工程。3个省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家农村“老年关爱之家”、5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正在建设,新增床位65张。加强县老年公寓、民办托老所规范管理。 二是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开展敬老院“五好院民”评选和省等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创建。从7月1日起,集中和分散的五保年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5260元/人、4500元/人,城市“三无人员”月供养标准从426元提高到720元/人。落实尊老金政策,从1月起将90-99周岁老年人尊老金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200元。96人获得初级护理员资格证书。 三是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将开展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委托给专业家政服务公司,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对享受服务的老年人进行动态管理、监督服务质量。已对33名困难老人开展无偿服务,每人每月补助80-120元,并从福彩公益金中拿出部分资金购买床上用品。新办500多份城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爱心卡”。办理《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30000多份。 四是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从7月1日起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从726元提高到800元。组织福利企业年检。搞好培训和绩差站点整顿,推进福彩销售。上半年全县销售福彩3588.8万元,占年度任务的53%。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一是创建工作有序落实。围绕培育1个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镇”和1个国家、5个省级、8个市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10个省级、30个“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村”抓对接、抓落实。望直港镇兴港社区、安宜镇世纪园社区申报市级廉政文化进社区示范点。 二是和谐社区建设不断加快。积极推进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加强社区硬件建设。新建10家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已建成8家。投入近300万元,新建县社区服务中心。召开全县城乡和谐社区推进会议,有序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下发村务公开目录,按季组织检查和通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三是社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已完成41%。上报公益创投项目25个,筹备成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注册登记社会组织27个,备案登记社区社会组织25个,督促社会组织换届选举6个。 四是社工人才建设不断加强。强化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做好26名社会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师考前培训和考试组织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
一是殡葬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开展殡葬行风建设月和殡葬宣传月活动,规范公益性公墓管理,强化殡葬车辆安全运营,推进文明殡葬绿色殡葬。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有序。减免基本火化费216万元,其中对9类特殊困难对象减免费用40万元 二是专项事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规范开展婚姻登记,共办证10791对,合格率100%。收养登记19对,无一差错。开展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行动,对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实行先救治后救助,已在城区建立6个救助点。 三是区划地名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及时做好地名标志牌维护。调整县地名专家组并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对城区部分路段进行了命名。做好我县与邻近市行政区域界线第三轮联检工作,促进边界和谐。
民政基础
一是基层民政机构建设不断加强。统一规范民政办公室、敬老院机构名称,统一制作民政办和敬老院机构牌子,统一办理14所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并核增镇区民政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名,每所敬老院核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二是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开展民政资金专项预防主题教育、纪念建党92周年、党的十八大精神知识竞赛和“‘福彩杯’我读书、我提高、我快乐”读书活动,特别是结合岗位工作特点围绕阅读《关键在于落实》一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85篇,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抓落实的能力。 三是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召开全系统能力作风建设暨目标管理动员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编印民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办理程序宣传册发放到村组;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为民办实事目标承诺、建议提案办理月、走访服务对象活动,开展镇区民政经费季度互审和直属单位财务年中审计。 右图为省民政厅副巡视员晏翠耀督查我县敬老院等民政机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