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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得广厦千万间 “和”字征地是基础

2013-7-21 08:51| 发布者: 24小时| 查看: 578| 评论: 0

——县国土资源局和谐征地保障发展纪实

  7月,金湾村头的安置小区忙得热火朝天,这里已建成7幢小高层,还有8幢小高层将陆续建成。这15幢小高层里最高的有21层,最低的也有11层,每幢小高层都配有双电梯。负责村民拆迁征用土地工作的金湾村副主任陈瑞军介绍,目前农民安置小区已成为金湾村的首选,金湾村的拆迁户今后都将陆续入驻安置小区,这都是县国土资源局积极帮扶金湾村开展和谐征地工作的成果。
  近几年,随着地方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大力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已成为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和难点。就如何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失地农民和征迁群众的合法利益,解决他们的生活保障问题,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极其重要的课题。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梁鹤富指出,我局多年来坚持依法征地、和谐拆迁的理念,用发展的思路、创新的方法和执政为民的思想,不断调整国家、集体和被征地群众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想征地群众之所想,急拆迁群众之所急,用“和”字解决征地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矛盾,妥善解决了被征地群众的后顾之忧。

从群众的利益出发


  近几年,县国土部门在土地征收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制度,认真制定了符合我县实际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不仅有利于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有利于建立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更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
  为了将有限的用地指标真正用在“高、大、外”项目上,县国土部门本着从群众利益出发的原则,制订了层层把关的征地工作流程。在用地指标分解方面,先对每一个用地项目认真预审,确定用地规模,特别是工业项目,都根据其投资规模和注册资金及到账资金确定用地规模。
  每年初,各镇将当年需要用地的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上报该局汇总统计并报县政府研究决定后,将建设用地指标分解到具体项目,再由国土部门负责征收。
  每次征地时,由所在地国土所根据测绘数据进行测算,填写国土部门自制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土地补偿与安置费测算表》。经该局耕保科审核后,将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的资金和被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该组织进行确认并盖章经所在地国土所审查后转交该局耕保科。经耕保科报局领导批准后再转至局计财科,将《被征地农民基本保障土地补偿与安置费测算表》中的8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全部安置补助费转至县财政局基本生活保障专户,其余土地补偿费经耕保科审核,并经局领导批准下直接下拨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保征地补偿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

政策入户与依法执行并轨

  征地拆迁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该项工作要求高、政策性强,县国土部门近几年积极做好政策入户工作,向被征地群众解释相关政策。
  征地拆迁工作势必对群众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对群众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国土部门工作人员经常深入一线现场处置,能当场答复的及时答复,不能答复的事后解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在征地过程中,县国土部门能依法执行相关程序,做到“三个坚持”,确保程序合法、手续完整、补偿到位。一是坚持依法报批,在征地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用地预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利用计划的项目用地,及时予以报批。二是坚持依法征收,在实施依法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中,坚持“两公告一登记”制度。经检查,我县在征地过程中全面履行“两公告一登记”,依法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三是坚持依法补偿,所有征地补偿安置及拆迁补偿标准均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现行补偿标准,未单独出台征地补偿标准。同时严格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核算征地补偿费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地单位公示栏予以公告,在规定时间内足额补偿到位,使该项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

风险评估,“要我拆”变“我要拆”


  48岁的蒋启和,一家三口人,原先的老房在康源纺织厂内占地近150平方,通过拆迁后分到130平方和110平方的商品房,儿子结婚也不犯愁了,一家人即将搬进安置小区就住。据了解,县经济开发区康源纺织和昌辰实业厂区内原有100多农户,目前已全部拆除完毕,与蒋启和家一样都得到了妥善安置。县经济开发区金湾村民不再有拆迁烦恼,由“要我拆”变成“我要拆”。
  为了从源头上防控因决策不当、时机不成熟、操作程序不规范等引发群体性利益矛盾的产生,县国土部门进一步开展“和”字征地工作,并于2012年8月全面实施征地报批风险评估制度。该项制度出台后,将所有的征地项目全部纳入风险评估范围,在征地报批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该制度要求在征地前对各种不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分析,并出具评估报告,坚决杜绝强行征地,在更大范围内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据了解,2011年以来我县上报省批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件22个,批准用地面积7072.635亩,涉及城市(村镇)批次用地15个,面积6826.392亩;单独选址项目用地7个,面积246.243亩,征地补偿安置总费用19045万元,征地率达100%,而实施风险评估制度后,我县已有90宗项目均实施征地报批风险评估,无一例群众上访案件发生。
                                (时杰  薛峰  张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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