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扬发〔2013〕17号文件获悉,宝应县人民医院被扬州市委、扬州市政府命名为2011—2012年度扬州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自从我院获县级文明单位以后,院领导班子努力把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纳入到医院的重要议事日程,倡导一手抓医疗质量,一手抓精神文明,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医教研及各项工作中,持续深入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去年年底,县文明办和市文明单位考评小组对我院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我院的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顺利通过扬州市级文明单位考核。
能获得此项殊荣,是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取得丰硕成果和全院职工同心协力、团结拼搏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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