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扬 2月27日下午,我校六⑶班林一男同学在上学路上拾到300元钱,到校后他立即将钱上交给了学校老师。最终经过努力,一名初中生失主找到了学校,并通过保安人员拿到了自己丢失的钱。 林一男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我校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希望我校广大师生向林一男同学学习,传承和发扬中华传统美德,争做诚实、善良、守信的桃小人! 宝应县桃园小学 2025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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