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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课 ——法律知识走进城区幼教中心

2023-2-14 16:18| 发布者: 城区幼教中心| 查看: 140| 评论: 0|原作者: 高嘉鑫

开学第一课

——律知识走进城区幼教中心

幼儿园事故以其特殊性时常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长期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幼儿园教育与课外活动的安全,力求为幼儿打造良好的学前教育环境,极力避免相关事故的发生。但由于法治不够完善、地方发展水平限制等因素,幼儿园老师对于幼儿园事故的认知不够充分,难以做到有备无患。

随着法治中国的持续推进,社会整体法治意识有所提升。为了更好的了解幼儿园事故,明晰事故归责的法律原理,2023年2月6日下午,宝应县城区幼教中心邀请了南通大学法学系学生乔冠骎向全体教职工开展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讲座。

乔同学首先阐述幼儿园事故的概念,并从幼儿园、教职工个人、幼儿个人三个方面列举事故发生的因素,接着从不同归责主体将幼儿园事故分为三类深入探讨: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99条、1201条相关内容合理分析幼儿园负全责、视情况负责、第三人负责、事后追责等情况,讲述简要明了、分析透彻。最后以两个实际案例分析与教师们互动解答,加深教师们对幼儿园事故归责的理解。

本次法律普及讲座圆满成功,城区幼教中心的老师们收益匪浅。通过本次学习,教职员工们纷纷表示,责任意识非常重要谨防事故发生,面对突发状况要冷静应对、正确处理,共同为幼儿打造平安温馨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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